2021-06-29 人文社科处、科学技术处
各二级学院:
为规范我校学术交流活动管理,根据《1991cc金沙学术交流活动基金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绍学院办发〔2020〕15号)文件要求,学校主办、承办或协办的国际性、全国性、省级学术会议的具体实施单位(二级学院、省一流学科、省级学会和协会组织等)须提前向科学技术处或人文社会科学处提交《1991cc金沙主办、承办或协办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1991cc金沙主办、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2),同时必须附有政府主管部门批文,并提出详细的经费收支预算报告,评审通过后给予资助。
请计划于2021年下半年主办、承办或协办的国际性、全国性、省级学术会议的具体实施单位于7月10日前将相关申请表格和材料(电子版及纸质版)上交科学技术处或人文社会科学处。
人文社会科学处联系人:俞元真,联系电话:753425,邮箱:462659003@qq.com
科学技术处联系人:王奇峰,联系电话:752386,邮箱:28293656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