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处、直属单位:
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范围和条件
1.具有博士学位,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职工作者,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2.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,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职工作者,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3.大学本科毕业并在对口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,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职工作者,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(二)聘任程序
1.个人申报。本人填写《专业技术职务初次聘任表》(附件1)。
2.部门考核。部门对申报者进行考核鉴定,签署意见并盖章(《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表》的“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”栏内)。
3.审批聘任。人事处对申报材料审核后,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常委会审批,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。
(三)材料要求
1.《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表》(附件1)一式2份(正反面打印),并粘贴小二寸照片。
2.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3.岗前培训成绩复印件(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需提供,实验技术和图书资料系列不作此要求)。
请将《首次聘任汇总表》(附件2)及个人聘任材料与12月1日前报1991cc金沙院办。
联系人:何明娟;联系方式:755018。